居留許可,也稱為居留證,是根據不同的法律依據(例如從事受僱或自僱職業活動、高技能工作、投資、家庭關係、學習或其他法律規定的情況)授予非歐盟公民的文件。
此許可授權持有人在葡萄牙境內合法居住特定期限並用於特定目的,具體規定以適用法律為準。
與居留證相關的權利
一般而言,居留證持有人有權在許可有效期內合法居住在葡萄牙。
居留證也允許持有人在申根區內短期停留,在任何180天內最多停留90天,無需額外簽證,前提是葡萄牙仍是其主要居住國。
在遵守相關法律和行政規定的前提下,獲得基本公共服務(例如國家醫療服務體系 (SNS)、教育體系和社會保障)的權利同樣受到保障。
根據法律規定,居留證持有人享有下列權利:
- 根據適用法律,接受教育、學校教育和職業培訓,包括獲得助學金和獎學金;
- 從事受僱或自僱的職業活動,但須遵守法律或居留許可本身規定的限制;
- 獲得職業指導、職業訓練和技能發展;
- 獲得醫療保健;
- 訴諸法律和法院。
在符合其他適用法律要求的前提下,臨時居留許可下的合法居住時間也可計入未來申請永久居留權或獲得葡萄牙國籍的時間。
持有人的基本義務
除享有的權利外,居留證持有人還須履行相關的法律義務。其中最重要的義務之一是維持授予居留許可的各項條件,例如收入、僱傭關係、投資或家庭關係。
在某些情況下,法律允許變更居留許可的法律依據,前提是申請人符合新法律框架的適用要求,並向主管機關提交相應的申請。
此外,申請人還必須及時更新個人信息,例如地址、婚姻狀況和身份證明文件。
居留證的有效期限依其法律依據而有所不同。有些許可的初始有效期較短,而有些則有效期較長。在法律規定的期限內續簽居留證是持有人的一項基本義務。
另外要注意的是,居留權在居留卡到期後最多可維持六個月,但持有人仍需在法律規定的期限內申請續約。
遵守葡萄牙法律、公共秩序以及關於在葡萄牙境內最短停留期限的規定,是基本義務。在不影響特殊條款適用的情況下,如果居留證持有人無正當理由離開葡萄牙,其居留證可能會被取消:
- 作為臨時居留許可持有人,連續離境六個月或在許可有效期內累計離境八個月(非連續);
- 作為永久居留許可持有人,連續離境二十四個月或在三年內累計離境三十個月(非連續)。
超過法定限期的離境必須在離開葡萄牙境內之前提交申請,或在特殊情況下,在離開葡萄牙境內之後提交申請,並提供正當理由。
不履行這些法律義務可能導致罰款、拒絕續簽,或在更嚴重的情況下,取消居留許可。
最後幾點考慮
葡萄牙居留證確保法律穩定,並賦予持有者廣泛的基本權利,但同時也要求對持有人的法律身分進行知情且持續的管理。
對於那些尋求在葡萄牙長期居住、家庭團聚或未來獲得永久居留權或葡萄牙國籍的人士而言,適當的法律支援對於確保合法合規、可預測性和長期安全至關重要。
本文並非旨在取代查閱相關法規,Prime Legal 對此也不承擔任何責任。

